1、律师接待客户,询问有关案情,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阅,并审查是否属于律师业务范围;
2、符合律师业务范围的,律师事务所审查是否与律所其他客户具有利益冲突
3、与本所其他客户没有利益冲突的,决定受理。
1、签定《委托代理协议书》;
2、支付律师服务费;
3、委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;
4、委托人出具签名盖章的《授权委托书》;
1、承办律师进一步审查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;
2、根据情况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;
3、根据必要,承办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;
4、承办律师准备起草相关法律文书;
5、整理立案证据材料。
1、代理原告的,承办律师向法院提交立案的相关法律文书;
2、法院决定受理的,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诉讼费缴费通知;
3、委托人向法院缴纳诉讼费;
1、整理证据;
2、补充和调查证据;
3、制作证据目录;
4、在法院主持下交换证据;
5、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;
5、庭前调解或其他庭前准备工作。
1、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或答辩理由;
2、参加法庭质证;
3、申请证人出庭或申请司法鉴定;
4、法庭辩论;
5、法庭最后称述;
6、领取法院裁判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