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
2016年4月王小姐(化名)应聘集团公司财务经理一职。入职后被安排到下属公司任职财务总监。公司在2015年开始经营网上商城业务,后转做虚拟货币。截止2016年9月案发,吸收资金约3000多万。王小姐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拘留,以集资诈骗罪执行逮捕。
案发后,王小姐的弟弟王先生找到我,根据经验判断:涉案人数多达30多人,集资诈骗,财务总监,这两者一起,本案难度很大。本案从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移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,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两次退查,我经过十几次的会见,几次阅卷,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,发现本案出现转机的可能性比较大。在同家属的共同努力下,最终检察机关查明事实后,做出了不起诉决定。为秉公执法的检察机关点赞。后附本案不起诉决定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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